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正规的抚养协议书模板)
从耳鬓厮磨到形同陌路,从如胶似漆到分道扬镳,夫妻离婚没有赢家。不转移财产,不制造债务,不私藏孩子,自觉履行离婚协议,好聚好散,给已逝爱情留存最后一丝尊严和余温。如何起草一份优秀的离婚协议书,变得刻不容缓和极其重要。本文精选六则典型案例(受篇幅所限无法面面俱到),阐述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常见法律问题,为夫妻双方提供借鉴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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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抚养费负担条款
典型案例:两原告之父帅某与被告何某于2002年4月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两原告。因感情不和,帅某与何某于2013年8月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两原告均由帅某抚养,帅某承担所有费用(含生活、教育、医疗等),直到小孩独立生活为止。同年,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两原告生活费直至两原告成年。一审判决驳回两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观点:1.获得父母抚养是子女的法定权利,子女有权依法起诉要求父母一方履行抚养义务,且该项请求不受父母双方订立离婚协议书所约定抚养费金额和给付期限的限制,即子女可以在“必要时”请求父母任何一方给付超过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抚养费。
2.未成年子女另行主张抚养费用请求是否应予准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是否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是否属于因未成年子女合理需求产生的支出,父亲或母亲经济能力、实际负担义务,相应费用若由一方负担是否会导致夫妻双方义务不平衡等。
3.本案,帅某与何某离婚时间尚短,两原告生活学习正常,健康状况良好,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生活消费需求与签订离婚协议时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重大开支,两原告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加抚养费情形。
律师建议: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书中有关抚养权、抚养费的约定实际是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就如何履行抚养子女义务而作出的具体安排。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负担条款,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学习、医疗等各方面的开支双方共同承担,在生活水平提高、物价上涨与未成年子女合理需求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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