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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条件

一、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二、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三、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四、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五、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六、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有关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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