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5年辞退赔多少钱(工作超过15年裁员赔偿标准)
为什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不喜欢工龄高的老员工?
很多人觉得是老员工没有新员工好管理、工作没有新员工积极、工作效率没有新员工高等。
是也不全是,用人单位的高工龄员工,对企业来说有两个劳动争议方面的风险:
一是社保,未缴社保、只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工作头两年没缴社保,在大部分民营企业中都是很常见的,工龄越长的员工,一旦要求补缴社保,补缴费用和利息、滞纳金会非常高,社保欠缴得越久滞纳金就越高。
还有就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单位裁员、员工‘被迫离职’、不胜任工作等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乘以员工的平均月工资,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个工作不足半年的新员工,公司单方开除只需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一个工作20年的老员工被辞退,单位就要支付40个月的工资补偿,数额是比较高的。
公司辞退15年的老员工,违法解除赔了30个月工资常军2017年7月入职北京某驾校担任驾驶教练,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分别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于2011年7月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9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激励计划,常军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心有不满,于是向公司内部“员工心声”栏目多次发表意见,不仅是针对股权激励,还对合格率扣款和加班费差额等问题提出意见,并且言辞比较过激。
常军过激、负面的言论让公司很不爽,就依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向他人散布、传播不利于公司工作的言论,第1次解除劳动合同”,以此为由将常军解雇。
2019年5月,常军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7524.62元。
仲裁委审理后驳回了常军的请求,常军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一审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公司主张常军曾多次于员工心声栏目发表过激言论,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设立“员工心声”栏目系为员工提供一个向公司表达建议和合理意见的平台,常军在员工心声栏目中发表自己对公司的看法,公司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常军的言论系不利于公司工作的言论,亦不能证明该“员工心声”平台的外部性,以及常军的留言被“他人”获知。
常军用词确有不当,有失客观理性,应当对其提出批评教育,但其发表公司维权、入股等管理意见并非事出无因,不足以达到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
公司据此与常军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公司应当向常军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9105.1元。
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无法充分举证被判定违法解除,在司法实践中很常见。
公司规定“向他人、散布传播不当言论,属严重违纪行为”,但向公司内部平台发表意见,其他人也看不到,就不能证明员工向外传播了,即使存在过激言论,也不能认定违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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