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年生育险新规定)
广州作为国内的四大一线城市之一,是不少刚毕业找工作或者打算换工作的人员首选的城市,就在一部分人工作了很长时间稳定下来后便结了婚有了宝宝,这个时候自己每个月缴纳的生育保险在此时便起了作用,因此打算生育或者正在怀宝宝的准妈妈家庭收好此份生育保险攻略,需要使用时不用再着急忙慌了。
一、报销条件
1. 在广州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在享受生育待遇期间,用人单位需继续按时缴纳生育保险,同时在参保人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2. 如果在广州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在累计缴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3. 参保人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参保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和没有为其支付产假工资的,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二、报销费用
1. 计划生育手术费
参保人就医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医保局与定点医院按照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平均定额标准结算;
2. 生育医疗费
(1) 参保职工因急诊原因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 经审批在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 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 其他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5) 产检费用
三、报销标准
1. 符合规定的产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的300元/次标准限额支付;
2. 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门诊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
3.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比例支付;
4. 生育保险基金对没有就业的配偶发生的门诊和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限额,参照广州市同等级定点医院的相应定额标准执行。
当参保人需要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建议先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再进行后面的产检和生育,这样才能够正常报销所产生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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