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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继承限制)

最近,一篇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继承房产被拒引爆网络,男子去世,舅舅是唯一亲人,又帮侄子还了很多房贷,为啥不能继承房产?最后房产反而给非亲非故的民政部门管理了。很多人不理解,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房产继承的那些事!

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继承限制)

1、什么情况下才会牵涉到房产继承?继承肯定是产权人或者享有产权的人离世才会牵涉到继承。如果在世的情况下,要么走买卖程序、要么走赠与程序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种情况,我一般是建议走买卖程序,因为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交一笔赠与公证费,后期可能还要收取赠与税。

2、房产继承有哪几种形式?一般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当事人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当事人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

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继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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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人继承。

这篇引爆网络的“舅舅不能继承”案例中,舅舅既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产权人也没有遗嘱,所以舅舅不能享受继承。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所以本案例中,北京市住贷担保中心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指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以其遗产偿还其债务。法院最终也支持了该申请。虽然该判决好像不近人情,但却合法。

4、继承房产怎么办手续呢?首先就是要办理继承公证。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者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多人的情况下,只继承给一人的话,其他人需要签署放弃继承。如果配偶在世的话,我们建议继承到配偶名下,原因在于,配偶在世,实际上只继承一半的房产,如果继承到其他人名下,配偶的一半需要办理赠与或买卖。要么就是办理共有权。这是从后期买卖房产的角度考虑的,多人共有的产权处置起来相对可能麻烦一点,毕竟所有人都要同意。拿到继承公证书后,再携带身份证、继承公证书、产权证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至于继承公证以及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大家最好咨询各地的公证处和房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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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你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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