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亲子关系协议书怎么写(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模板)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家事合规
邓启红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
【案例】
某甲现年77周岁,系某乙的母亲。除某乙外,某甲还生育了其他四个儿子。1993年,因某甲与某乙及其妻子关系恶化,在他人见证下签订了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协议载明:某乙不继承母亲某甲遗产,同时不负担赡养母亲的一切费用,母亲某甲的一切生活和医疗费用由其余四个儿子承担。
从1993年至今,某甲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均由其余四个儿子承担。2021年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某乙自2021年起,和其他四个兄弟共同承担自己的生活和医疗费用。
问:某乙是否要承担母亲某甲的赡养义务?
【分析】
某乙与母亲某甲签署的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某乙要依法承担母亲某甲的赡养义务。
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只能因父母或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现实中的所谓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规建议】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子女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能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放弃遗产继承权而予以免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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