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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有哪些处罚原则(民事共同责任的法律规定)

法言俗语

在生活中,我们作为成年子女要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有条件能够赡养父母而不赡养时,父母有权要求我们给付赡养费;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则面临着赔偿物业公司损失的风险;当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房,否则它将面临违约责任;当我们去饭店吃饭时,饭店需要提供安全的场地,如果饭店提供的场地没有做好安全保障导致客人受伤,那么客人有权向饭店赔偿。那你是否想过,为什么我们要赡养父母、要按时缴纳物业费?开发商为什么需要按时交房、饭店需要提供安全场所呢?其实这都是由“义务”决定的,赡养父母、缴纳物业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又称为 “法定义务”;按时交房等是合同约定的义务,又称为“约定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将面临一定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便是《民法典》里所规定的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何为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如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便是子女履行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买方要按照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卖方要按照约定的货物标准按时交付货物,双方都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二是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否则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义务。比如, 根据义务的发生原因,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如上述开发商按照约定按时交房的义务。

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那何为民事责任呢?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便是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或合同约定。民事责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责任类型,如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非财产责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民法典》条文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 履行民事义务, 承担民事责任。

以案释法

2006 年4月20日,小张以自己真实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在淘宝网注册旺旺名称为 “甲乙丙”的淘宝店铺。店铺绑定小张个人的支付宝和银行卡,小张在“甲乙丙” 店铺销售救生器材。1年以后,“甲乙丙”网店在淘宝系统自升级为三颗“红心”。2008年,淘宝推出店铺绑定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模式。小张与丁企业协商,丁企业将企业营业执照交付小张与“甲乙丙”绑定设定企业支付宝,由小张个人继续经营。2010 年9月18日,淘宝认证店铺名称和公司名称均为“丁安全器材厂”,会员名为 “甲乙丙”的淘宝店铺由个人变为企业性质,仍由小张继续经营。2014 年6月,丁企业要求小张对其经营的“甲乙丙”店铺停止使用其企业营业执照。根据《淘宝规则》的规定,丁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企业支付宝与“甲乙丙”的会员名以及所对应的支付宝账号不能取消绑定,双方为此协商未果。2015年 8 月21日,丁企业将“甲乙丙”网店的企业支付宝电话修改为丁企业使用的号码, 从而实际取得了“甲乙丙” 网店的经营权。截至2015年8月21日,小张在 “甲乙丙”网店尚有经营资金15000元,丁企业使用“甲乙丙”网店后,未将该资金退还小张。小张向法院起诉,请求将 “甲乙丙”店铺的所有权、经营权判为己有,丁企业返还经营资金15000元。在本案中,首先,对“甲乙丙”网店开办是以小张个人名义开设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由于小张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丁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双方关于借用还是合作均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但小张使用丁企业营业执照是事实,小张作为“甲乙丙 网店的经营者以及对《淘宝规则》的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个人网店绑定企业营业执照的后果, 从 “甲乙丙”网店绑定丁企业营业执照开始,“甲乙丙”网店的经营者即从个人变更为企业。其次,根据 《淘宝规则》的规定,小张开办的“甲乙丙”网店由个人变更为企业性质之后,店铺经营者变成丁企业,淘宝对会员“甲乙丙”与丁企业的营业执照绑定后在平台上公布的公开信息均系企业信息,因此,会员“甲乙丙”实际上已属于丁企业,双方要求“甲乙丙”与丁企业营业执照脱绑,应当与淘宝进行协商解决。最后,小张使用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多年,虽对网店信誉有所提高,但也为自身获利。因此,上述事实不能证明丁企业侵犯小张网店的合法权利,小张主张归还“甲乙丙”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请求无法成立,丁企业没有违反民事义务,小张要求丁企业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丁企业不需要承担返还店铺的民事责任。关于丁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返还小张在店铺的经营资金15000元的责任。小张账户中的经营资金, 是2015年8月21日以前由小张经营应得的货款,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信誉保证金、交易进行中的等待确认收货金额。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分资金系小张经营“甲乙丙”网店期间发生的费用,丁企业未能证明其在接手经营“甲乙丙”网店之后有退货之情形,应视为资金仍在丁企业账户内。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丁企业无权占有该部分资金,依法应当返还,因此小张有权要求丁企业承担返还资金和利息的民事责任。(类似生活实例,可参见案例:朱某龙诉东台市许河安全器材厂侵权责任纠纷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2期)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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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义务与民事权利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一般而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民事权利体现的利益,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 可以实施任何行为,法律给予充分保障。民事义务体现的是不利益, 是当事人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受到行为限制的界限,义务人必须履行的责任,若不履行,将要承担其产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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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义务的范围是由民事权利限定的,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的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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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其中当民事责任体现为一种财产责任时,在确定财产责任范围的大小时,一般是按照补偿性原则来确定的,即按照不履行民事义务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是一种等价赔偿,这一点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同。行政、刑事责任给予法人的经济处罚,不具有等价赔偿性质,如对法人的违法收入,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违法数额数倍以上的处罚,且处罚所取得的款项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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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多样的,根据《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 重作、 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需注意的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如在侵犯名誉权案件中,既可以单独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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