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付有哪些(工伤赔偿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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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1.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
2.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方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贴
1.住院伙食补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贴。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诊的,需要交通.住宿费用由本单位职工按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变,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陪护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生活陪护费。
生活陪护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个不同层次的支付,其标准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50%.40%或是30%。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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