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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房产纠纷的问题(房屋租赁律师在线咨询)

第142期

为让孙子读名校,爷爷把学位房过户给儿子,然而老人想要回房子时,却闹上了法院。”近日一个新闻引发网友讨论。为了让家里孩子读名校,有人将房屋过户给亲戚当学区房,一些家庭甚至在过户和归还问题上产生了内部矛盾。那么在房屋过户时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公证或协议才具有法律保证?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沐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铭作出了专业解答。

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包括但不限于核实出卖人是否与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一致;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如存在共有权人,需各共有权人同意;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如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备案,亦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

(2)了解房屋的现状

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该房屋上是否设立有抵押等他项权或者被查封;该房屋目前是否正出租与他人使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便该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亦不影响此前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3)注意户口问题的处理

购房时,不仅需要了解房屋所在地落户政策,还需确认在买受房屋时,出卖人的户口是否已迁出,避免在已交付全部购房款、办妥过户手续后,出现出卖人不配合迁出户口的情况。

如何公证或者协议才具有法律保证?

(1)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向公证机构提供双方当事人身份材料,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等材料;

(3)如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

(4)公证事项真实、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德。

过户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1)和解

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等,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再形成书面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虽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如一方不履行该和解协议项下的义务,对方无法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调解

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可向调解组织、人民法院等机构申请组织调解。

经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同民事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仲裁或者诉讼

如经过和解、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诉讼只能择一适用。其中,选择仲裁方式的,需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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