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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不退可以报案吗(关于退定金的成功案例)

陈先生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于去年7月认购了从化区时代文悦花园的一套房子,楼盘销售人员向陈先生承诺:若其个人按揭审批不通过,可全额退还定金。但在得知无法贷款后,陈先生的退款申请却遭到拒绝,并被收取1万元车位“最低消费”。记者帮介入后,今年一月中旬,陈先生已收到退款。

销售承诺按揭不过定金可退?结果退不了

陈先生介绍称,2021年7月17日,他到时代文悦花园售楼部看房。在陈先生告知自己按揭可能不通过后,销售人员向他承诺如不符合按揭资格,可办理全额退款手续,并向陈先生出示了一份其个人签名画押的《确认表》且配合陈先生拍摄了承诺的视频。

在得到承诺后,陈先生签署了认购书,但相关条款与销售承诺相悖,称房款的69%由陈先生以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如陈先生不具备贷款条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按揭贷款未获银行批准,陈先生应将未获批准的按揭金额一次性补交给开发商。

陈先生称,看房当天他支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及1万元的车位费用,“当时一定要我购买一个车位,我坚决不要,销售说,你给我们转1万,这个车位就可以不用购买了。”

陈先生表示,不久后他收到通知称按揭不通过。2021年8月3日,开发商广州市隆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他发送了一封《解除认购书通知书》,称陈先生已逾期支付第一期房款超过7日,根据此前签署的认购书,该公司有权不予退还已付的全部定金,并在不通知陈先生的情况下将物业另行出售。

陈先生表示,与楼盘销售多次沟通无果后,已向有关部门投诉。记者尝试向开发商所属公司了解情况,未获回应。

记者帮介入后 退款已收到

南都记者介入后,陈先生收到从化区住建局的答复,称经核查,该局已约谈开发商并发出警示函,要求开发商规范销售行为,责令退还车位款项。为妥善解决退购房定金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已多次要求开发商配合处理,开发商表示正在办理退款申请。

1月25日,陈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已收到退款,“很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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