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也称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保障机制纳入了指导意见的内容。
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医疗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按照过去的规定,除了个人缴费部分要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以外,单位缴费部分还要按照30%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按照这样的标准划入,最低的划入比例也是2%左右,最高的人可以达到4%以上,由于个人账户资金在使用对象和使用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个人账户资金只能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只限于用于本人到定点的药店去买药,到医院门诊去看病,或是用于支付住院是需要自己自费的医疗费用等。
部分人由于身体比较好,平时很少看病买药,所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基本上没有怎么使用,或是很少使用,导致大量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躺在个人账户里睡大觉,没有发挥到医保基金大的使用功能,如果让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活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就是一个重大举措。
按照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各地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度建立以后,要对个人账户资金的返还方式进行改革,即今后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只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单位缴费部分不再按比例划入。没有划入个人账户的这笔钱,用于建立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即作为普通门诊的统筹费用。今后凡是到医院门诊的去看病,到有资质的定点药房去买药,可以报销至少50%的医疗费用。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度建立以后,虽然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但是买药的时候,除了一年有200元左右的门槛费以外,每次买药或是到门诊看病,都能享受到50%的报销费用。实际使用个人账户的金额也会减少,于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是指一个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这里所指的家庭成员,主要是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但需要办理一个备案登记。可以在国家医保APP上,家庭共济备案栏里,将自己需要共享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包括他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联网。
这样今后去医院看病就医,比如家庭成员住院个人自费的资金,除了使用的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以外,余下的还可以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支付。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每个人都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登记,相当于家庭成员内部建立的若干个医保个人账户微信群。
综上所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就是一个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家庭成员来共同使用,可以用于支付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材、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的自付费用等,同时还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等。
声明:
本文来源互联网,内容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