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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怎样才能继承(遗嘱继承具体流程)

遗嘱公证后不可以直接继承。遗嘱公证并不是直接继承必要条件,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嘱才可以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由遗嘱里面的继承人按照相关内容,开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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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公证后可以直接继承吗

1、遗嘱公证后不可以直接继承。

2、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一)撤销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二)撤销公证遗嘱是指遗嘱当事人对本人所立并经公证的遗嘱全部内容予以撤销,而并非对遗嘱公证书予以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撤销公证书的前提应当是公证处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有不当或错误时才能予以撤销,换言之,即公证书的内容违背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时应当予以撤销。

(三)如果遗嘱公证书并未出现以上情况,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实为不妥,应当以撤销遗嘱声明书方式办理为宜,在声明书当事人应阐明因何原因对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证处所立遗嘱(引用公证书编号)现予以撤销,当事人对该声明内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在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然后公证处对声明书予以公证。

(四)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和撤销公证遗嘱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在两个不同阶段的体现,当事人并无过错,公证处也无过失。若以撤销遗嘱公证书的方式来撤销公证遗嘱使人误认为当事人或公证处有过错或过失,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

经过公证的遗嘱怎样才能继承(遗嘱继承具体流程)

怎么确认遗嘱效力,遗产继承公证能修改吗

一、怎么确认遗嘱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能改吗

视情况而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证书没有《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补正、更正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就不能予以更改。要想变更没有错误的遗产继承公证书的内容,只能重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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