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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那么问题来了,员工生育津贴是发给公司还是个人?

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其次,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照常发放员工的工资。

总之,不管公司有没给员工交社保,员工产检期间公司都要照常给员工发放工资。生育津贴虽然表面上是发给公司,但实际上最终是以员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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