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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激励协议(股东死亡股权变更手续)

甲方:

乙方:

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 . 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1 . 2.虚拟股:

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 . 3分红:

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认购虚拟股的权利,虚拟股每股元,甲方根据乙方业绩和能力给等具体情况确定乙方可以认购的虚拟股股份数额。

2.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3.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4.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 . 1.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5 .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c.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即丧失虚拟股及分红资格:

8.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8.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8.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8.7.不符合公司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9.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9.2.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9.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10.其他。

10.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书面的许可。

1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虚拟股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10.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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