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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新诈骗公私财物量刑)

日前,于都警方纵深开展“百日行动”破获系列帮助入学、转学诈骗案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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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底以来,于都警方陆续接到学生家长报警称,为了让小孩在城区入学,他们被人骗了钱,经分析研判、深入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民警掌握了嫌疑人冯某的违法犯罪事实。9月7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归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新诈骗公私财物量刑)

经查,2022年6月至8月期间,冯某谎称自己认识教育系统的领导,有能力给学生办理好入学、转学的事情,陆续向20余名学生家长收取,6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费用,这些钱款全被冯某用于来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新诈骗公私财物量刑)

开学季前后,可能是诈骗高发期,家长因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而“病急乱投医”,不法分子以“托关系”入学等名义实施诈骗,究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利用学生家长对,当地入学政策不了解及“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另一方面是有的家长过分迷信有“关系”就能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学生家长

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

对于声称可以“托关系”“走后门”的人

更要多留个心眼,切莫轻信“门路”

避免耽误子女就学

同时,一定要多关注招生入学公告

详细了解当地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走合法途径阳光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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